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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冶金学院关于设立“优质生源基地”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适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促进我院生源数量能够保持稳定、生源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设立“优质生源基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设立对象

  主要为大连、海城重点中学、重点建设中学

  二、设立条件

  从2019年开始,每年遴选一次。该校当年录取到我校统招本科的学生10名以上。

  三、评选办法

  1、 每年九月,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当年新生录取花名册及实际录取人数,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中学进行数据统计;

  2、征求符合条件中学意见;

  3、拟定我院“优质生源基地”初步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基地建设

  对于设立为我院优质生源基地的中学,将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包括:

  1、授予“优质生源基地”牌匾;

  2、邀请基地负责人和老师到我校和学院参观、访问;

  3、安排到基地走访,进行联络和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4、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其它交流活动。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材料与冶金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