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7月17日
二、岗位要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强。
2. 我校具有2年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在职教师。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 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7.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博远楼)203办公室。
由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校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辽宁省教育厅。
五、报送时间
请各位申请教师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和个人推荐信等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辽宁省教育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需参加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国家汉办会将通知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培训考试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出国教师国外管理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管理办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根据往年情况,请各单位尽早报送材料,否则会因没有时间对材料进行修改,失去报名资格。
联系人:郑云超 联系电话:592908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