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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 推荐时间

  2019年4月10日至4月26日

  • 岗位要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强。

  2. 我校具有2年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在职教师。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 推荐程序
  • 提交材料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校部532房间)。

  • 单位审核

  由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校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辽宁省教育厅。

  • 报送时间

  请各位申请教师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推荐信等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辽宁省教育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 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需参加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与5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国家汉办会将通知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培训考试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根据往年情况,请各单位尽早报送材料,否则会因没有时间对材料进行修改,失去报名资格。

  联系人:郑云超 联系电话:5929088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