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囯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校将组织实施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访学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访学项目的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1月5日,向省教育厅受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时间截止至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
国际交流合作处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于1月11日将所有申请材料及学校出具的正式公函统一报送至辽宁教育厅。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2019年,国家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方式及要求
请申请人按照《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筒章》(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71)要求,选择留学项目及留学身份,认真填报网上信息。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机关楼537办公室),经审核后统一递交至辽宁教育厅。
四、特别注意和说明
1.2019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务必认真审慎地做好相关计划安排,确保被录取后按期派出。
2.申请表格填写的详实程度直接影响到专家的评判,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因填写申请表格的重点在于证实出国访学的必要性,请在研修计划、学术基础、学习背景等方面加以论证。
3.在申报、评审期内,请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有需要时受理机构或留学基金委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各位申请人申报前务必做好教学、科研等工作以及家庭方面的统筹安排,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联系人:郑云超
办公电话:5929088
E-mail:lkdgjjyxy@ustl.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