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学院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室安全,优化学院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进一步提高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学校综发【2018】35号文件,对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
小组成员进行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林雪芝: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
院长赵宝生: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
副书记兼副院长、纪委书记张晋:在学生中开展和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副院长韩冰(教学工作):对本科教学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院长解志文(科研工作):对科研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综合办公室主任刘晓敏(行政工作):协调各部门,对所有实验室实施安全督查,定期开展学院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配备的安全设施,确保水、电、财产的安全;
实验中心主任陈永君:对实验室安全负管理责任;
辽宁省冶金设备及过程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宋华:对本实验室安全负直接责任;
辽宁省复杂工件表面特种加工重点实验室主任陈燕:对本实验室安全负直接责任;
节能环保冶金新工艺及装备研究实验室主任宋华:对本实验室安全负直接责任;
机械摩擦学与纳米喷涂研究室主任解志文:对本实验室安全负直接责任;
振动工程及装备智能控制研究中心主任于晓光:对本实验室安全负直接责任;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CAD/CAE/CAM研究中心主任冯永军:对本实验室安全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