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明确实验室安全防范的重要意义,防患未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优良的安全环境,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在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指导思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特制订实验室通用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机制
实验室安全管理采用三级责任人制,即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实验中心主任、系主任、科研团队(组)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其中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直接领导责任人,实验中心主任、各系主任、科研团队(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验室管理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2、实验室及各类设备,应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本科生与研究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方可进入实验室。
4、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是我院师生或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需熟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熟知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并做好实验室及设备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查看记录是否规范完备。
5、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6、实验前检查实验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实验前还要全面检查设备安全,接触设备前检查设备是否漏电(试电笔,手指背面轻触外壳、手把)、运转部位是否有防护、运转部件紧固装置是否有松动、皮带(链条等传动机构)是否打滑和松懈、老化、裂口、卡顿等问题;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研究生除大型精密仪器外,可以在导师培训设备使用方法、安全教育到位(须记录培训内容和方式及时间等)的前提下独立操作一般设备。
8、易燃、易爆物品、有毒药剂等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特殊物品及药剂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存放在安全处,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具体要求见《危险化学品使用规程》及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中的各项规定。
9、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0、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不能修复必须明确,做好警示标示,并要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11、使用设备不能用湿手,湿物去接触电器开关,设备不使用必须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的除外)。
12、实验中要小心谨慎,防止被试验药品或仪器灼伤、烧伤,严禁私自乱接电源。化学试验时,及时打开通风设备以免发生中毒。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水源、电源、火源等危险源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杜绝事故。实验完毕,检查水电开关,确认关好,并认真打扫卫生,经直接责任人确认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13、实验室管理人员、设备管理责任人,保管好各类实验设备的说明书和相关使用材料。
1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实验的原始记录和实验报告不得随意散发,不能泄露实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1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